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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忽然產生了一絲小迷惑。

  在台北市任教時,學校不准老師們訂購手搖飲料請學生們喝,而且嚴格禁止學生在上課時間訂購校外的餐食。但對值得施予小惠的學生而言,請他們喝杯手搖飲料似乎是最經濟實惠也最受他們歡迎的方式。

  我也曾訂飲料請學生,當我帶著兩名壯丁前往警衛室領取飲料時,竟然被警衛「訓」了一頓,警衛先生義正嚴詞告誡我手搖飲料含菌數超標,讓學生喝下肚不出事則已一出事我就大條了,口頭嚇嚇我不夠,警衛先生還亮出微微發黃的剪報,我稍一凝神注視,哎呀,剪報中含菌數超標的店家可不就是我訂的那家飲料店……

  但我不敢「違逆」警衛先生,學校裡大有其他老師用自己的管道訂來手搖飲料請學生喝,通常這樣的老師在學生的心中也總是神一樣的形象,因為連訓導處禁止的事項,他們都能辦到。嗯,我只好承認我當學生時乖乖牌,當了老師也完全無意圖成為反訓導處的叛逆老師。

  如今待在縣市合併後其實也不算很偏遠的高雄偏鄉學校,學校從來沒禁止老師訂手搖飲料請學生,甚至這是一種風氣,好像每個導師都要找名目訂飲料請一下學生才對得起學生似的。原先我也覺得挺方便的,至少真的要獎勵學生時,我不必再擔憂警衛先生會訓我一頓。

  而我的一絲迷惑何以產生了呢?由於敝班明日連兩節家政課要烤肉,在班上素日走名嘴風格的李O庭竟提出這樣的想法:「老師,明天烤肉,你可以幫我們訂飲料嗎?」當下我以全班又沒什麼好事蹟值得獎賞拒絕,李O庭馬上表明是各自付錢,我反射性回答學生是不能訂飲料的,李O庭又說:「所以老師可以幫我們訂啊!」

  那一瞬我迷惑了。

  老師可以請學生喝手搖飲料,但老師不應該幫學生訂手搖飲料。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久而久之是否學生就認為自己不能訂就委託老師訂是合理的呢?我這樣想是對的嗎?而我該如何讓這個環境裡的學生明白不應該對老師提出請老師代訂飲料的要求呢?

  回辦公室後,詢問了鄰座的老師對於學生請託代訂飲料一事的看法。他是個好好老師,平素不太發脾氣,也是公認對學生很好的溫和派老師,我們這個年級開始請學生喝飲料的風氣也是由他開始。他的問題點和我不太相同,他認為這個問題該問任課老師,如果他是任課老師,他會考慮幫學生代訂。然後他告訴我,就是敝班的家政老師上週幫童軍社的學生代訂手搖飲料,因為有這先例,他覺得幫學生代訂飲料也無不可。

  因為其他老師也這樣做,這就合情合理了嗎?

  此際,我由衷認為嚴格禁止手搖飲料進入校園是對的。如果我們學校也明著禁止手搖飲料,我便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校規說服學生放棄請老師代訂飲料的荒謬想法。

  最後,我也只能把代訂飲料的決定權推到家政老師身上,但我還是向學生說明了一般學校禁止外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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